感谢您使用会议之眼的产品和服务(下称“服务”)。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内容。您一旦注册会议之眼,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会议之眼用户协议》(下称“本协议”)的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或会议之眼对本协议条款所做的任何修改,请您立即停止访问和/或使用会议之眼提供的全部服务。如您是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在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会议之眼。会议之眼产品和/或服务不向不满14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如我们不小心收集了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本协议包括:
一.注册条款的接受感谢您使用会议之眼的产品和服务(下称“服务”)。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内容。您一旦注册会议之眼,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会议之眼用户协议》(下称“本协议”)的内容。
如您不同意本协议或会议之眼对本协议条款所做的任何修改,请您立即停止访问和/或使用会议之眼提供的全部服务。如您是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在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会议之眼。会议之眼产品和/或服务不向不满14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如我们不小心收集了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二.用户注册、账户管理及账户安全
三.服务说明
四.有限责任条款
五.平台使用行为
六.知识产权
七.他人权益保护
八.数据(含个人信息)保护
九.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十.不可抗力条款
十一. 通知
十二. 服务终止
十三. 争议解决
十四. 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十五. 附则
一.注册条款的接受
如您按照注册页面的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点击同意本协议,完成全部注册流程,即成为会议之眼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
一旦您在注册页面点击或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后,即表示您已阅读同意并且与会议之眼达成协议,
接受本协议和《会议之眼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平台规则”)所有条款的约束。
二.用户注册、账户管理及账户安全
2.1账户注册
1. 为了更好地享受会议之眼所提供的服务,您应提供真实、准确、最新及完整的个人信息及其他资料进行注册。如您故意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进行注册,视为严重违反本协议,会议之眼有权暂停或终止该账号并停止服务。
如因此给会议之眼造成经济、名誉等任何损失的,会议之眼将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2. 您可以使用真实有效的个人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作为用户名进行账户注册,亦可授权第三方账户(如微信等)快捷登录,且在第三方账户快捷登录中可能涉及用户绑定已有账户或注册新账户的操作。
3. 在您使用会议之眼部分网络服务时,手机号将作为会议之眼识别用户身份的唯一有效标识。用户可通过会议之眼的“找回密码”服务进行密码重置操作。
4. 为了您能更好的使用会议之眼的各项网络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会议之眼请您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
5. 成功注册/登录后,您可以进入“账号信息”和“个人资料”修改个人信息。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您在会议之眼上的信息。
6. 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等为自己或他人开通本服务;
7. 您对通过您的账户所进行的所有活动、行为和事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 且不得售卖、转借账户。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而对您自己、会议之眼或第三方造成了损害,您需负全部责任。
2.2账户管理与安全
1. 完成本服务的注册程序并成功注册之后,您可使用您的注册邮箱/手机号码和密码或第三方微信登录,登录到您在会议之眼的账号(下称“账号”)。您有义务保证密码及账号的安全。您应对利用该密码及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2. 您在使用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功能时,需先注册成为会议之眼用户。
3. 您知悉并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在账号注册资料中出现虚假、违法和不良信息,且您保证在注册和使用账号时,
不得有以下情形,否则会议之眼可对您在使用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终止您使用会议之眼服务并赔偿会议之眼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a) 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b) 宣扬或实施危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国家统一、国家荣誉、国家利益、民族关系、民族团结、社会秩序、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的行为;
c) 宣扬或实施煽动民族仇恨或民族歧视的、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的、扰乱社会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侮辱的、诽谤的、淫秽的、色情的、暴力的、恐怖的、教唆犯罪的行为;
d) 宣扬或实施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的行为;
e) 宣扬或提供关于非法行为的说明信息;
f) 宣扬或实施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权、隐私权、人身财产、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g) 收集或存储有关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用于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禁止的行为或活动;
h) 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会议之眼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获取会议之眼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信息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i) 其他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4.会议之眼的账号的所有权归会议之眼所有,您完成账号注册程序后,获得会议之眼账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账号初始注册人。
您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会议之眼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会议之眼账号。其他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会议之眼账号。
5.会议之眼无义务审核是否是您本人使用该组账户名及密码,仅审核账户名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任何人只要输入的账户名及密码与注册会议之眼时的一致,
即可凭借该组账户名及密码登录并使用会议之眼所提供的服务,因此即使您认为您的账户登录行为并非您本人所为,我们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6.如果我们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账号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为保障账号安全,我们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注册账号提供服务,并有权永久禁用该账号。如因此造成其他用户隐私泄露或经济损失以及本平台损失的,您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7.会议之眼将通过对您的密码进行加密等安全措施确保您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尽管有前述安全措施,请您理解在网络上不存在完全安全的环境。
因黑客行为或您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会议之眼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发现未经授权和/或非法使用您的账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会议之眼。
三.服务说明
1.会议之眼向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为用户提供高质量会议的信息;查看相关信息资源;GPT文本检测等。除非本协议另有其它明示规定,会议之眼增加或强化目前本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包括所推出的新产品,均受本使用协议之规范。
2.您同意会议之眼有权制订关于使用本服务的一般措施及限制。
四.有限责任条款
1.会议之眼将尽力为您提供安全、及时、准确、高质量的服务,但不保证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和期望,也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都不作保证。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您因无法使用会议之眼服务,或使用服务未达到心理预期的,会议之眼不承担责任。
2.会议之眼不保证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存在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任何链接上的内容,会议之眼不承担任何责任。
3.会议之眼的学术会议信息来自网络,并经过认真了的编辑和审核。但是用户在使用会议信息时,须自行甄别信息真伪,会议之眼对用户未能正确甄别信息真伪而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
4.对于您通过会议之眼提供的服务发布的内容,会议之眼会尽合理努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查,但无法完全控制经由软件/网站服务传送的内容,不保证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
5. 除产品或者服务另有说明外,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基本原理是机器自动从大量语料中学习并自动生成结果,结果没有经过任何人工整理与编辑。“GPT文本检测”以非人工方式提供结果,
会议之眼对结果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 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根据用户键入的内容机器自动生成结果,不代表会议之眼赞成键入内容及结果的内容或立场。
“GPT文本检测”仅根据用户键入内容提供机器结果,会议之眼对键入内容和结果造成的侵权、纠纷、损失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中用户上传的图片,会议之眼只是给出检测结果,会议之眼对结果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8. 会议之眼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会议之眼用户的个人隐私权,但会议之眼在此提醒用户:您在使用“GPT文本检测”时输入的内容将不被认为是您的个人隐私资料。
9.对于用户上传的照片、资料、证件、视频、内容及图片等,会议之眼已采用相关措施并已尽合理努力进行审核,但不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合法性或可靠性,相关责任由上传上述内容的用户承担。
会议之眼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您使用软件/网站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在必要时向有关机关报告并配合有关机关的行动。
10.对于用户的投诉,会议之眼将尽合理努力进行核实和处理,但不保证一定能满足投诉者的要求。会议之眼有权决定是否向公众或向被投诉者公开投诉内容。
对于投诉内容侵犯用户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诉者承担,与会议之眼无关。
五.平台使用行为
1.会议之眼提醒您在使用会议之眼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会议之眼有理由认为您在使用会议之眼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言论和其它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规定,会议之眼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3.您承诺在使用会议之眼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4.在使用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过程中,您了解并同意:
(1)不对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功能的任何数据资料进行任何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功能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
以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功能外复制、传播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功能上展示的资料。
(2)不进行任何其他可能对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功能正常服务或其他用户正常使用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3)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功能有权对您是否违反上述承诺做出单方认定,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的适用有关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提前通知您或征得您的同意。
5.您应对您通过会议之眼进行的任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因该等行为存在权利瑕疵或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会议之眼及其关联公司面临任何投诉、举报、质询、索赔、诉讼;或遭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罚;
或者使会议之眼及其关联公司因此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者财产上的损失,您应积极地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以保证会议之眼免受上述索赔、诉讼的影响。同时您对会议之眼因此遭受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有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
6.如果您注销了会议之眼账号, 我们将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从服务器中永久删除您的账户数据。此类删除不可逆,我们将无法再向您提供您的账户数据。
六.知识产权
1.会议之眼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文字、音频、视频、图片或其他资料等)等知识产权归会议之眼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2.会议之眼以及其他会议之眼标识及产品、服务名称,均为会议之眼之商标。未经会议之眼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擅自删除、掩盖或更改会议之眼的版权声明、商标或其它权利声明,
不得将会议之眼的商标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它处理,或表示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另行处理会议之眼的商标。
3.您了解并同意,本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之相关软件含有受到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保护之专有保密资料。您也了解并同意,经由本服务或广告商向您呈现之赞助广告或信息所包含之内容,
亦受到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专属权利之法律保护。未经会议之眼或广告商明示授权,您不得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布本服务或软件之任何部分或全部,或据以制作衍生著作,
或使用擅自修改后的软件等。您同意将通过由会议之眼所提供的界面而非任何其它途径使用本服务。
4.如您违反世界版权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与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您应自行承担因此而给他人(包括会议之眼)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您承诺,未经我们书面许可不对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功能的任何内容进行全部或部分修改、发布、转载、出售、复制,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通过任何机器人、爬虫等程序或设备监视,以之为基础创造衍生作品、分销、执行、呈现或以任何方式利用;
七.他人权益保护
1.会议之眼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名誉权、商誉权等),呼吁您也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如果您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或公众利益造成了侵害,
会议之眼将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在适当的情形下,依本协议或其相关规定,删除特定内容或以至终止您对账户的使用。
2.当您发现会议之眼的功能或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权利人应事先向会议之眼发出“权利通知”,会议之眼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采取措施移除或修改相关机器结果,并将结果反馈权利人。
权利个人或单位务必以书面的通讯方式向会议之眼提交权利通知。为使会议之眼有效处理权利人的权利通知,权利通知的书写请使用以下书面形式:
(1)权利人对涉嫌侵权内容拥有商标权、著作权和/或其他依法可以行使权利的权属证明;
(2)请充分、明确地描述被涉嫌侵犯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并请提供侵权的翻译键入内容和结果;
(3)请指明涉嫌侵权的结果侵犯了第2项中列明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请提供权利人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真实的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针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针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5)请在权利通知中加入如下关于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a.我本人为所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利人;
b.我举报的会议之眼的相关内容侵犯了本人相应的合法权益;
c.本人确认:如果本权利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请在权利通知中加入如下陈述:
“我保证,本权利通知中所诉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我是所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利人”或“我保证,本权利通知中所诉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我已获授权,有权行使第2项中列明内容的权益。”
(7)请您签署该文件,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请您将包含以上7项的完整权利通知、相关资料和真实准确的联络方式以书面的形式发往以下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4号
邮政编码:518052
如果权利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通知提交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上述个人或单位不确定会议之眼是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会议之眼建议该个人或单位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八.数据(含个人信息)保护
1.为正常使用会议之眼的服务,我们需要收集您的相关信息。我们也一贯重视个人信息安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关于您的个人信息保护详情,请参阅《会议之眼隐私政策》。
若本协议和《会议之眼隐私政策》存在不一致,则优先适用本协议约定。
2.您知悉并确认,对于您在使用会议之眼的“GPT文本检测”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数据等非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过匿名化处理的咨询记录、购买记录、快递记录等),均属于会议之眼的专有财产。
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会议之眼有权独占性的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转授权该等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九.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如您是未成年用户,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仔细阅读本协议,您及法定监护人应按照法律及本协议规定承担责任,未成年人一旦使用会议之眼,我们视为有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或指导。
如我们有证据能够证明您在无法定监护人同意或指导的情况下自行注册会议之眼账户,但不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我们有权停止向您提供会议之眼服务。
2.对于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布的《会议之眼隐私政策》中阐述的方式、方法执行。
十.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会议之眼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会议之眼根据本注册条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会议之眼无法访问、访问速度缓慢、存储数据丢失、用户个人信息泄漏等不利后果。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时,会议之眼可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尽管如此,会议之眼会尽合理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十一.通知
会议之眼所有发给您的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站内通知或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告的方式进行传送。我们将通过上述方法之一将消息传递给您,告知您本协议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
十二.服务变更或终止
1.会议之眼可能会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也可能会中断、终止服务。我们在进行变更、中断或终止服务时,将在网页上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您。您确认并接受我们行使变更、中断或终止服务的权利,我们不需对您或第三方负责。
2.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的稳定性问题、恶意的网络攻击等行为或会议之眼无法控制的情形),您同意会议之眼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3.您理解,会议之眼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提供服务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部分或全部服务,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会议之眼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4.您同意会议之眼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包含但不限于部分功能长期未使用致使系统出于安全维护原因判定超出安全使用的时间限度,或会议之眼认为您已经违反本使用协议,终止您的账号或本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
并将您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您的账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注销,会议之眼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果您实质性违反在本协议的义务,我们有权未经通知立即对您终止服务。除此之外,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并在非违约方提出该等违约的书面通知的十 (10)个自然日内未能予以纠正,则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
6.如您反对任何注册条款的内容或对之后的注册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会议之眼不满,您有权利不再使用会议之眼和/或通知我们停止相关服务。结束用户服务的同时,您使用会议之眼的权利立即终止,我们不再对您承担任何义务。
7.会议之眼的功能当前以免费方式提供。会议之眼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会议之眼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
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该服务。
十三.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因解释本政策以及您通过使用会议之眼的服务而导致的争议,双方应优先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则您可以通过向会议之眼实际运营者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1.会议之眼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您应当立即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您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2.除对本协议的直接修改,会议之眼针对某些特定的会议之眼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您如使用该等会议之眼网络服务,视为您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3.您如果不同意条款的修改,应主动停止使用会议之眼或申请注销账号,未使用的权益将在注销后清空。否则,如果您继续使用账号,则视为您已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修改。
十五.附则
1.会议之眼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2.倘若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抵触而无效,本使用协议其他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3.会议之眼有权不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后协议条款将在相关服务页面上公布。我们建议您不时查看最新的协议条款。
您理解并同意,如果您在本协议条款修订版本公布后继续使用会议之眼服务的,即视为您同意接受修订后协议条款并受其约束。
4.本协议各条款前所列标题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5.您同意,如果会议之眼未执行或未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中的任何权利或赔偿,不可视为本平台对该权利或赔偿的放弃,这些权利或救济仍对本平台有效。
6.上述条款是各方针对使用会议之眼的服务的全部协议,优先于并取代所有以前或同期对此事宜的书面或口头的规定或协议。
7.如您对本协议条款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进行任何投诉,可发邮件conference-eye@163.com。
再次感谢您对会议之眼的信任和使用!